"好学校人满为患,一般学校门庭冷落;招生中学校利用各种手段争抢好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划分快慢班……为了解决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兰州市今年招生制定了《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将“
"好学校人满为患,一般学校门庭冷落;招生中学校利用各种手段争抢好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划分快慢班……为了解决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兰州市今年招生制定了《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将“十不准”执行情况纳入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有违反“十不准”规定的学校,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西部商报 记者 夏苗 为您报道
现状 吸引生源 小升初考试“挑苗”
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考试选拔方式招收新生,但每年到初中招收新生时,一些学校为了吸引优秀生源仍举行选拔考试。而且家长为了孩子能进入好学校学习,也鼓励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农民工子女上学仍喊“难”
兰州大学教授张咏梅曾对兰州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进行调查。接受调查的300名农民工中,60%的农民工反映子女在城市上学学费高、入门难。调查显示,兰州市68.3%的农民工不得不为子女在城市上学交200元~500元不等的借读费,未交借读费的只有31.7%。农民工之所以喊子女上学难的原因主要在于,办理免收借读费所需要的“四证”(迁出证、暂住证、计生证、租购房证)不容易,另外也有些学校没有按规定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
分快慢班这一现象仍然存在
去年9月1日新的教育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快慢班、试验班。而本报去年还曾报道过兰州市一所学校初中年级分快班和慢班的消息。当时,反映此线索的是该学校一慢班学生的家长,他认为初中分快慢班对慢班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让孩子产生自卑心理。虽然这所学校最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以及家长的要求,进行重新分班,取消快慢班,但是这种现象在兰州市的个别学校依然存在。
抢优秀生源大战年年上演
每年中考成绩公布后,不少学校想尽招术吸引高分考生到本校学习。尤其是一些考试成绩在550分以上的优秀学生,如果第一志愿学校没有考上,那就成为其他一般高中的争抢对象。有些学校打出只要550分以上到本校就读的可免择校费,有些学校不但对优秀学生免择校费还给予上千元的奖学金。
违反“十不准”取消评优资格
“十不准”规定为:一、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选拔方式招收新生。二、不准任何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三、不准任何学校擅自提前招生。四、不准在招生工作中进行无序竞争。五、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试验班。六、不准任何学校擅自接收借读学生。七、不准任何学校扣留学生毕业证等证件及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八、不准任何学校拒绝按规定应接收的残疾学生和农民工子女入学。九、不准任何学校乱收费。十、不准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兰州市教育局规定,凡违反“十不准”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评选年度优秀和先进的资格。将“十不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教育质量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策 初中招生不得组织选拔考试
兰州市教育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规定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将考试成绩、各种竞赛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各种公共考试成绩及标志性成果作为招生的依据。
指定学校不得拒收农民工子女
去年年底,兰州市政府公布了《兰州市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重点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要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得加收借读费及“一费制”政策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政策,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中专门规定,农民工子女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学校要实行均衡分班
此次,兰州市教育局明确在“十不准”中规定,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试验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常态平行分班,严禁按照考试成绩分快慢班、试验班等。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保障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
为了杜绝这种招生大战,“十不准”中规定,不准中小学在招生工作中进行无序竞争。中小学招生必须按照市、县区教育局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严禁以物质奖励等经济手段争抢生源,严禁学校利用减免学杂费等不正当手段招生。